《现代哲学》
一、有机的总体性辩证法:自然、社会、思维辩证法的统一
二、有机、过程的自然观:自然的历史与历史的自然的统一
三、有机的科学观:自然科学、历史科学与理论科学的统一
四、人与自然的和谐:有机总体观的逻辑蕴涵和实践指向
文章摘要:恩格斯与马克思一同从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革命的辩证法,并加以唯物主义的改造,确立了唯物辩证法的新形态。他不仅将总体性辩证法保持在思维领域,而且拓展到外部世界,在自然、社会和思维等三者之间建立整体的有机联系,凸显出有机论的总体观。进而,恩格斯将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辩证法统一起来阐发了建立在现代自然科学基础之上的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在历史逻辑和劳动辩证法下进一步深化了对自然的历史与历史的自然之统一问题的讨论;解决了自然科学、历史科学与理论科学以及各门实证科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倡导大科学观的科学统一论,使自然辩证法作为科学技术学成为可能。面对二元对立思维方式所导致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冲突,以及现代性的种种"急难",在后疫情时代重新考察和理解恩格斯有机总体观及其相关重要论断,既有助于为自然辩证法正名,亦能为"两个共同体"理念的理论认知提供思想支撑,彰显其之于构建生态文明的当代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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