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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导读

纽曼论基督信仰的知识地位

来源:现代哲学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08

从信仰认识论的角度为基督信仰的知识地位进行辩护是纽曼对基督宗教护教学做出的最大贡献,他在与现代哲学积极对话的过程中,为基督宗教传统的护教学进行了一次比较成功的现代阐释,重新奠定了自启蒙运动以来饱受质疑的基督信仰的知识地位。

纽曼(,1801—1890)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神学家、哲学家、作家和教育家。同时,他还是现代基督宗教思想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护教士之一。他的《赞同的法则》(Grammar of Assent)堪称基督宗教认识论的经典之作。在这部著作中,纽曼从宗教认识论的角度为基督信仰的知识地位进行了一次新的辩护,丰富和发展了基督宗教哲学和护教学(apologetics)。

一、问题的提出

自启蒙运动始,理性与科学的巨大进步对基督宗教形成巨大冲击,尤其是严格的证据主义成为批判基督信仰的强有力武器,它认为基督信仰得不到论据的支持或验证,因而是非理性的和不合理的。如洛克认为,信仰应该是与一定证据等比例的相信;如果有更进一步的新证据出现,那么原来的信仰假设就应受到质疑。但问题是,洛克无法保证命题或假设本身的真理性。作为对洛克的回应,纽曼指出下列事实,即,人们很多时候虽然难以提供充足的证据,但仍愿意服膺内心中某些最牢不可破的信念。比如,人们都相信大不列颠是一个岛屿;然而究竟有多少人周游过它,或者说有多少人见过周游过它的人呢?这样,纽曼就提出了一个一般性哲学问题:在缺乏证据的情形下,如何保证理性推理的结论是无误的?纽曼写作《赞同的法则》,正是要从哲学上为“缺乏证据”的基督信仰之合理性进行辩护,为基督信仰的知识地位寻求一个适切的认识论基础。

二、论证理路

(一)理解与赞同

《赞同的法则》第一部分论述“理解与赞同”。理解和赞同同属人的心智活动,两者可以同时发生。理解并不必然伴随赞同,因为理解只是表明一种心智活动的结果,但并不包含价值判断,理解的主体既可以倾向赞同,也可能会选择怀疑。但赞同必然以理解为条件,只有在对命题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之上,才能发生赞同的行为。

纽曼将对命题的理解区分为“真实的理解”与“概念上的理解”两种方式,前者来自个体的经验,以具体事物为指向;后者则属于是思维抽象的结果,以概念范畴为指向。例如,人们对“人是动物”这类命题的理解往往是概念上的理解,而对“菲利普是亚历山大的父亲”这类命题则会有真实的理解。与命题理解一样,赞同也存在两种方式,分别是“真实的赞同”与“概念上的赞同”。与概念上的赞同不同,真实的赞同是与真实的理解相伴随的一种赞同行为,它直接指向具体的实存或存在本身。

纽曼在第一部分的最后论述了理解与赞同在宗教信仰中的运用,主要涵盖独一真神、三位一体和教理神学三个方面。基督信仰包括一系列教理,而不同的教理即指不同的命题,它们代表了不同的观念或所指,认信某一教理也就是对它的“赞同”。信仰者对教理有不同的理解,如果给予其真实的赞同,那就是信仰;而如果只是给予其概念上赞同,那通常是神学家们的做法。两者都是对启示真理的赞同,但赞同的方式和路径不同,前者通过“信仰的想象”,后者则是通过神学上的理性探究。

(二)推理与赞同

《赞同的法则》第二部分论述“推理与赞同”。推理只是一种对于命题的有条件的接受,而赞同却是独立于假设或先在的观点,它通常先于判断。换言之,对于一个命题,人们先是赞同这一命题,然后才是开始去考虑、思量这一命题及它与其他命题的关系。纽曼在第八章“推理”一节中对推理进行了分类,按照他的分类,推理可以分为形式推理、非形式推理和自然推理三种形式,其中前两种是他论述的重点。形式推理是要借助语言进行表达的逻辑推理,而非形式推理则不必借助语言,它直接指向人内心发生的一切推理活动。是故,纽曼将前者称之为是“语言的逻辑”,后者则为“心灵的逻辑”。

(三)确感(Illative Sense):由理解和推理向赞同的跨越

无论理解抑或推理都只是对一个命题的有条件的接受,它能达到的目标只能是类似真理或貌似真实;而赞同则是对一个命题的无条件的接受,它的目标是真理。纽曼《赞同的法则》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即在于,如何实现对有条件的事实或结论的无条件的赞同,换言之,就是如何跨越推理与赞同之间的“逻辑鸿沟”?为此,他提出了“确感”的概念,以此作为跨越这一鸿沟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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